常州市國資委于2005年組建,同年9月啟用印章,正式對外辦公,為市政府直屬的特設機構。2010年,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印發〈常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常發[2010]5號),明確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為:一是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市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