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國資委于2024年8月8日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省屬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建設與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將有關制定情況說明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和依據
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體系是促進企業管理提升、防范各類風險的有力舉措。2013年,省國資委會同省財政廳印發了《關于全面開展省屬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蘇國資﹝2013﹞73號),推動各省屬企業在兩年內建立起了規范、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2021-2023年,省國資委連續三年聘請第三方機構對省屬企業內控體系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開展了全覆蓋監督檢查。從檢查情況看,各省屬企業內部控制體系相對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基本得到執行。但也發現部分企業存在治理結構不規范、內控指引不完善等問題,一些企業還存在經營風險。
2019年,國務院國資委印發了《關于加強中央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建設與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國資發監督規﹝2019﹞101號),按照“強內控、防風險、促合規”的管控目標,對中央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建設與監督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2022年,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國有企業監管的意見》(蘇辦發﹝2022﹞21號)要求,加強企業內控體系及法律合規體系建設,在省屬企業試點一體化管理。
落實國務院國資委有關部署和21號文件要求,結合省屬企業實際,在廣泛調研基礎上,參照國務院國資委《關于加強中央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建設與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我們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省屬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建設與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
二、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主要包括4個部分16條措施。具體包括:
(一)著力健全內控體系工作機制。明確并壓實企業主要負責人、董事會、黨委會以及各有關部門的內控體系建設與監督責任,以“強內控、防風險、促合規”為目標,建立健全以風險管理為導向、合規管理為重點,嚴格、規范、全面、有效的內控體系。推動企業建立制度定期更新機制,分領域開展內控制度標準化建設。選擇部分省屬企業開展法律、合規、風險、內控一體化管理試點工作。
(二)著力強化內控體系剛性執行。通過健全重大風險防控、合法合規性審核以及信息化管理等手段,加強重點領域、重要崗位以及境外內控體系建設與執行,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依法合規開展各項經營活動。
(三)著力促進內控體系持續優化。將法治、合規、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及實施情況納入內控體系監督評價范疇,統籌開展監督評價。實施“企業自評+集團監督評價”的工作機制,確保自評年度全覆蓋,監督評價每3年覆蓋全部子企業。
(四)著力加強出資人監督檢查。建立內控體系定期抽查評價工作制度,每年對省屬企業經營管理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開展內控體系有效性抽查評價,強化整改落實,加大責任追究,推動企業層層落實責任,堅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和重大損失。